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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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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冬天的小石头村就像是冬眠的熊,困倦地打着瞌睡,连着村子的山披上一层灰蒙蒙的雾青,哈欠连天地蛰伏起来。

    直到一声嘹亮的鸡鸣划破沉闷的冷空气。

    遥远的天边泛起一线白。

    过了一会儿,一个裹着厚实灰绿色棉袄的身影提着几个鼓鼓囊囊的编织袋,“吱呀”一声推开院子的栅栏门,一走一过间惊落木头上一点积雪。

    只有小动物留下的印记的雪地上,在她走过后又多了一行深嵌在松软的新雪里的脚印。

    “大宝,这么早就要走啦?”

    邻居家的大婶听到声音也从家里走出来,看到这个大包小裹的臃肿身影从纪家走出来,眯着眼辨认了半天才敢确认这就是邻居纪家的大闺女。

    听到她说话,那人丝毫不受身上那些沉重行李影响,动作麻利地大步走过来,远看着还不觉得,等到和大婶站在一起微微弯着腰也差出两个头来,才能意识到她有多高。

    喜庆的大红色围巾遮住大半张脸,让人看不清长相具体如何,但露出的皮肤就算被冷风吹的透着红也能看出原本的白,山根很高,不过最让人印象深刻的的绝对是那双眼睛。

    一对极黑极亮的眼珠,透着点蓝的干净眼白,眼型是不标准偏圆的桃花眼,按理来说看人时本该是缱绻深情搅乱人心底一池春水,但奇异的是这双眼睛并不会给人任何暧昧的错觉。

    就像是冬天山里的湖水,古画里的黑山白水,简单纯粹,干干净净,冷冷清清。

    但人间红尘纷杂,过于干净纯粹的事物反而生出股奇妙的距离感,就像是冬天山里的积雪,落在哪都白的刺眼,让人下意识疏远,不敢接近。

    尽管认识十几年了,也算是从小就看着这孩子长大的,但是大婶每次对上这双眼睛也总是忍不住愣一下,就像是对上了传说中神仙的眼睛似的,心里莫名生出怯意,甚至是淡淡的敬畏。

    然而和外表带给人的气质截然相反,她说话前就先朝着大婶弯起眼睛,那一池不染人气的孤山湖水顿时就变得温暖和煦起来。

    大婶松了口气,那股熟悉感总算回来了。

    不说话的时候那浑身的气质是真唬人。

    也不怪小时候有路过村子的女冠一眼就看中了这个当时还不到五岁的小娃娃,说她是个天生就该修道的好苗子,将来必定有大造化,百般劝说纪家人想带孩子一起走,还准备了多的让人惊叹的拜师礼,然后就被家里只有这一个孩子、在十里八乡都出了名宠孩子的纪家当成拐子拎着扫把赶走了。

    纪家一家子都是再好不过的朴实人家了,可惜,这世道偏偏就是好人没好报……

    “兰婶子!”

    这一声中气十足,让兰婶子猛然从记忆中回过神,不禁揉了揉耳朵,抬起头有些感慨。

    真不愧是大宝丫头,瞧人家这嗓门和精神头儿!

    “嗯,从咱们村到北城要十几个小时呢,大巴车的发车时间又不准,俺早点去也不怕赶不上车,这么冷的天,也不能让梅子在车站等我。”

    兰婶子看着提着大包还对她笑眯眯的女娃子忍不住有些心疼,叫人在门口等她一会儿,转身进了屋去拿几个刚煮好的烫鸡蛋。

    大宝大名叫纪春莱,不仅是在她们这个小石头村,就连在隔壁几个村里也很出名。

    刚生出来那声震的整个村子人都过来瞧的响亮哭声似乎就预示了她未来注定不平凡,之后路过的那位看着模样仙风道骨却真心实意想要收一个不大点小娃娃为徒的女冠的那番预言也仿佛证实了这一点。

    即使最后女冠被纪家当成骗小孩的拐子赶走,但这则奇闻依然飞速在缺乏娱乐的小石头村里传开,并逐渐辐射向周围的村子,在众人口口相传和一点点夸张转述中,女冠的话被省略掉了前半句,只剩下后半句“将来必有大造化”。

    而纪春莱就在众人希冀的目光下逐渐长大,身板又高又结实,力气是出了名的大,干农活更是一把好手,虽然乡下人不知道什么叫中了基因彩票,但依然对貌不惊人的纪家居然能生出这样一个漂亮孩子而倍感惊讶,要不是纪春莱的五官确实和父母都有相似之处,又有那则“预言”,关于她身世的流言大概就会在村子里传的满天飞。

    纪家是个很典型的农村小家,平时靠着种田谋生,夫妻俩都是很朴实友善的人,女冠的预言他们心里多少也信了几分,比村子里其他人更重视教育,卖了田地也要让纪春莱去镇子里上学,更何况纪春莱很努力学习,成绩很好,听老师说只要她继续保持这样的成绩,就一定能考上很好的大学。

    但是生活中总是会有很多意外的。

    所以她接连失去了两位最重要的亲人,最后也没能读完高中,更没有考上老师口中说的那所很好的大学。

    今年她已经过了19岁的生日,是个大人了。

    她要去大城市打工啦。

    纪春莱坐上了车,看着自己看了十几年的村子景色飞快后退,远去,最后消失在视野之中。

    小石头村实在是个很偏僻的地方,她要先从村子搭村里人的车到镇上,然后去车站坐大巴一直到城里,进城之后再去坐最慢的那种火车,然后吃点东西填饱肚子,睡上比较长的一觉,再睁眼就到首都北城了。

    这是她提前看好的去北城性价比最高的办法。

    比陈梅子前两年去北城的时候花的路费少了好几十块钱。

    陈梅子是她在高中的好朋友,虽然不爱学习但人很仗义,高中读完后就跑到北城打工,在这方面也算是她的前辈了,所以在决定去大城市打工之后,她认真听取了对方的意见。

    陈梅子听说她终于下定决心要来大城市打工挣钱,就大力推荐纪春莱可以来她现在打工的地方当服务员,说这里最近缺人,而且还不像其他地方有很多经验和学历之类的条件限制,在这里只要长相端正,每个月端端盘子就能至少赚三千五,有时候还能收到大方客人的小费,住的地方也不用担心,可以来了之后和她一起住。

    纪春莱越听越心动。

    陈梅子还说,那些有钱的城里人就是浪费,每次桌上都剩下一些吃的没吃完,也没人打包,等纪春莱来了,她就带着她一起偷吃包厢里剩下的果盘和小吃,算下来每个月可以省下很多吃饭和买零食解馋的钱呢。

    听陈梅子说的这么信誓旦旦,纪春莱就很向往以后月薪高达三千五,跟着陈梅子吃香喝辣的美好日子了。

    所以在她到了北城北车站,却哪里都找不到陈梅子,用老旧诺基亚打出去的电话也没人接的时候,纪春莱心中的期待就像是玻璃窗上被擦去了一层灰尘般逐渐清明,在被高月薪和好待遇冲昏发热的大脑慢慢在灯火通明的车站人来人往却无人停留的人群中冷却下来,然后心头慢慢涌现出一股不安来。

    是了,陈梅子虽然人很好还很有义气,但一直都不是很靠谱的,只是她擅自认为陈梅子这两年在大城市打拼,肯定成熟了很多,没以前那么不靠谱了。

    看来是她想的太美好。

    既然如此,那份工作有没有陈梅子说的那么好也要打上一个问号了。

    好在纪春莱提前问陈梅子要了那个会所的地址,一路磕磕绊绊连问带猜地走到了地方。

    然后被隐藏在大城市深处的繁华深深震撼。

    明明来的这段路上街上的灯光已经是令人眼花缭乱,但这家店看起来却还是格外突出。

    精致,豪奢,金碧辉煌。

    整栋楼宇似乎都在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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