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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好命》60-70(第5/15页)
进报纸中,真是对不起,因为我连累了你。
我等了好久,少爷都没有回来。直到深夜里,房门被推开,有人轻手轻脚地上床,从身后抱着我,一遍遍说对不起。
不吃饭这招,只对妈妈和裴自雪有用,他最终没有熬过我,率先败下阵来。
几天后,他端着碗,近乎祈求的看着我,说:“你吃一口,我就答应,好不好?”
“真的吗?”我僵硬的转动脑袋,木木地回望他,今天是我靠营养液过活的第三天,其实并没有太难熬,疲惫感更多来自于失眠。见他点头,我几乎是从他手中夺过勺子,不顾一切地塞满嘴巴。
咽不下去就掐着脖子,噎的捶胸顿足还要往嘴里填。
“好了,好了,”裴自雪从身后抱着我,侧脸贴着我后背蜿蜒的伤疤,他说,“我放你走。”
我闭上眼睛,感受他滚烫的眼泪,哽咽的声音,可是这一次,我不能给他擦眼泪了,我不能让他的眼泪绊住我。
“你不要来见我,”我说,仰起头深呼吸,自言自语般重复,“你不要来见我。”
离别的日子定在三月一日,那是个艳阳高照的大晴天。
陈伯他们是半个月前才知道的,琼枝姐姐反应尤为强烈,捶打着我胳膊问我到底为什么,有什么非去不可的事情。
我不知该怎么回答她,只能向他保证我会照顾好自己。
程斓和裴元朗都来送我了。他们二人的看法截然不同,程斓认为这是个磨练自我的好机会,反正如今交通方便的不得了,自然,与他们而言出行更是方便,私人飞机备着,想去哪里不过是一句话的事。
而裴元朗到底是小几岁,也更孩子心性些,痛骂我不讲义气,还扯到国家情怀上了,到最后说着说着,脸一皱,哇哇地哭起来。
眼泪鼻涕全抹我衣服上了,那么大个小伙子,又哭又闹的耍起泼来,“那你保证,等你回来了还只能有我一个好朋友!”
“诶,什么意思啊,”程斓也是故意寻他开心,专挑他话茬挤兑,“怎么就你一个好朋友了,我不是人啊?”
看他们这样,我从心里叹口气,往后这样的日子再不会有了,此去数年,也不知道再回来时,彼此是否还能如此亲密。
最近的糟心事太多,想点开心的吧,虽说程斓也是半个陆家人,可这次的事情非但没有牵扯到他,还顺带着把他解决他爸那边的一个大问题,也算是因祸得福吧。
按裴自雪的打算,这次跟我同去的有十多人,光厨师就两三个,落地直接入住他事先勘察好的庄园。且那边也有专人接应我,都是他养了多年的心腹。
可是这十多个人也有家庭,父母孩子。我实在做不到如此自私,况且我已经十六岁了,完全可以照顾好自己。
我没有听从裴自雪为我准备的一切,拿着一张百元机票,备着空荡荡的书包,独自一人踏上异国的征程。
裴自雪没来送我,说不上是失落还是怎么,就觉得心里空落落的。
“快快快,上车饺子下车面,”怪不得陈伯一直提着个饭盒,原来是等在这。时间久了,饺子皮有点烂了,陈伯挑挑拣拣扒拉了个最完整的用筷子夹着喂给我,“快走快走,不让人省心的臭小子。”
还是香菇的,我最爱吃的馅。
不能哭,季如愿,不要哭,等下次回来时,你一定要讨个公道。
时间到了,陈伯又忽然叫住我,就当我想要转身之际,听到他说:“别回头,往前走,永远都别回头!”
飞机起飞时,我望着舷窗外逐渐缩小的城市轮廓,忽然想起小时候第一次坐飞机的场景。那时裴自雪就坐在我旁边,牵着我的手说:"别怕,有我在。"如今,只剩我一个人了。
有专人接机,他们都是亚洲面孔,似乎是一个团队,为首的女士一身青花瓷图纹修身旗袍,温柔客套地要带我去庄园。
我拒绝了。
当然,我的拒绝毫无作用,她还是选择给裴自雪拨打电话,不知道对面说了些什么,总之女士的脸有些难看。挂掉电话后,她冲我微微欠身,报了一串号码,让我有事尽管联系,他们会第一时间出现并为我解决。
伦敦的雨比想象中更冷,也比传闻中更刻薄。
我租了间小公寓,在泰晤士河南岸。房东是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太,说话带着浓重的苏格兰口音。她问我为什么一个人来英国,我说:“读书。”她点点头,没再多问。
房间不算很小,住我一个绰绰有余,不仅有独立的淋浴,还有个聊胜于无的小厨房,但于我而言已然够用。最重要的是这个房间有两扇窗户,很大,完全够我濒死状态发作时,趴在上面深呼吸。
第一周,我完全无法适应,不仅是陌生的环境,不适的气候,更需要克服的是一个人生活,一个人吃饭睡觉。每当觉得不能忍耐时,我就问自己:季如愿,这不是你所渴求的吗?
第二周,我还是几乎不出门,冰箱里塞满了速食,每天就着冷水咽下去。失眠依旧,有时睁眼到天亮,听着窗外淅沥的雨声,恍惚间总觉得有人在敲门。可当我赤着脚走到门前,透过猫眼往外看,走廊永远空荡荡的。
第三周,我前往早就安排好的学校报到,同学们对我颇为好奇。有个叫哈珀的金发女孩总是凑过来,问我中国的故事,我随口编了些,她听得眼睛亮起来。后来我才知道,她父亲是某家报社的编辑,专门报道亚洲新闻。
某天放学,我在街角看到一家中餐馆。推门进去,老板娘是上海人,说话软糯带着不小的口音,她给我端上一盘油炝鳝丝,浓油赤酱的很有锅气。
我盯着那道菜,突然开始掉眼泪,我感觉糟透了,为什么我总是在哭哭哭,实在让人厌烦。
老板娘被我吓了一跳,连声问是不是不好吃不正宗。我摇摇头,说:“太烫了。”
那天之后,我经常去那家店。老板娘总是多给我加道小菜,有时是花生,有时是雪菜毛豆。她从不问我为什么总是一个人,只是在我临走时塞给我一包点心,说:“年轻人要多吃点。”
渐渐地,我开始能咽下食物了,虽然还是吃得很少,但至少不会吐出来。失眠也好了一些,偶尔能睡上三四个小时,再也没有幻听幻视的情况,那些痛苦的日子好像只是一场梦。只是偶尔会有睡迷糊的时候,习惯性伸手去抱另一个身体,次次扑空。
直到有天,我在图书馆翻到一本裴自雪常看的书,那时候我不认识英文,所以不懂得。可他看得太频繁,几乎是每晚都要拿出来看一下,以至于我仅凭封面就能认出来是这本,现在看懂了,原来是教育家采访,说白了,是教人如何养孩子的。
合上书,我走到窗前。雨已经停了,阳光透过云层洒在泰晤士河上,波光粼粼。
我突然很想给裴自雪打个电话。
可手指悬在拨号键上,迟迟没有按下去。最后,我关掉了手机,继续我一个人的生活。
这章也是第一版,因为第二第三版过不了审,但今晚就要统计榜单字数了,没办法,只能先替上,明天会全部替换掉,替换后会在标题标注已修
第64章 习惯
大半年过去,我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习惯了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地铁,一个人去超市买牛奶和面包,也习惯了在雨天不打伞,慢慢走回家。
我每天按时吃药,白的,红的,有时是淡黄色的,每次都是一大把,十来粒。好在外壳甜滋滋的,不至于太难以下咽。
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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