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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叽文学www.wajiwenxue.com提供的《钓男图鉴_怀古楸月》第42页(第1/2页)
“什么意思?”
“做人就跟咱们中医看病是一样的,要看整体,这日子瞅着大体能过得下去,就过,你非要掐住一个点,这病就去不了根,人啊,但凡凑近点,都经不起看,谁不是稀里糊涂的活着,哪能事事都分出对错,死后去了阎罗殿,自有审判。”
后半程路,安岁琢磨着这番话,老头儿授完课睡过去了,发出‘噗噗’的鼾声,哪这么多觉,不是说老年人觉少么?
进了丰庆街,钟隋就醒了,车开到中医馆跟前,老头儿撵人:“别下来了,赶紧回。”
安岁看着他进了馆内,驱车离去,回到月半湾。
北彻有事出去了,家里就两小只,听到车响,跑了出来,巨峰稳稳趴在星期五背上,小包袱似的,安岁陪着它们玩了会儿,觉得脑子混沌,太阳穴一跳一跳得疼,进屋倒在沙发,手臂垂了下来,星期五窝在地毯,尾巴甩来甩去,从他的手背擦过,使他感到放松,慢慢合上眼皮。
正是溽暑,窗户开着,院里的桃子熟了,清甜的香气飘进卧室,桌上放着半个西瓜,被勺子东挖一块西挖一口,有些惨不忍睹。
岁岁,换好了吗?妈妈敲着门问。
好啦。
门打开,九岁的小安岁走了出来,穿着板正的短袖白衬衫、西装小短裤,像个要去拍广告的小模特。
真帅啊,儿子。爸爸去给他拿鞋子。
他说,我不要皮鞋,我要穿帆布鞋。
哪有西装配帆布鞋的?
我已经九岁了,有人权哦,请尊重我选鞋子的权利!
爸爸噗嗤笑,小不点,你还有人权了,嘴上这么说,还是去鞋柜给他换,依他的意思,取了那双带有星星图案的帆布鞋。
妈妈在旁边看着,夸他,我们岁岁很有审美。
小不点夹在父母中间,出门了。
他们要去参加邻居哥哥的生日宴,到了现场,安岁跑去找小朋友疯玩,大人们聊着聊着把话题又扯到了工作上,市人民医院的家属楼,院里住的都是同事,多年相处下来,也成朋友了。
切蛋糕的时候,小寿星给了安岁一块最大的,是安慰他。前面玩游戏,安岁的鞋带散开了,绊住脚摔倒,额头蹭破了皮,他在小朋友跟前假装没事,转头跑去找家长,紧张兮兮问,妈妈,我会留疤吗?
邻居叔叔喝着酒,看他,你是男孩子,还怕留疤,有疤多酷啊。
妈妈摸着他额头,笑说,男孩也可以爱美的嘛,不会留疤,不过你最近洗脸要注意避开这块儿。
安岁一听没事,放心去给小寿星唱生日歌了。
吃完宴,邻居哥哥带着他们去书房拆礼物,今年的礼物,是安岁和妈妈一块去挑的——一双白球鞋。
为什么送白球鞋呀?商场的电梯上,安岁仰头问妈妈。
因为大哥哥十二岁了,喜欢打篮球,男孩子到了这个年龄,就可以拥有一双这个牌子的球鞋了。妈妈手搭在他肩上,往店里走去。
看到价格标签,安岁瞪大眼睛,这么贵,他有些羡慕,也想要,但是照了照旁边的镜子,还是觉得自己脚上的这双最好看。
付完钱,妈妈带着他去吃冰淇凌,摸着他的头,说,等你长到十二岁,妈妈也送你一双白球鞋。
也要这么贵的!
那当然。
砰——
阴雨连绵的天,低速路段发生追尾,一辆轿车撞上了货运车,三人当场死亡,一人幸存。
流着血水的路面,小男孩呆呆坐着,还未意识到,他的童年在那声震耳的巨响中,画上了句号。
心一阵阵拧紧,痛感让安岁脱离梦境,他醒了,可是不愿睁眼,梦中的场景是真实的,但那已经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她不会想到,那天生日宴后,仅过了一年,她和丈夫就离开了,她的孩子,这辈子,都不会收到人生的第一双白球鞋了。
眼泪聚集在鼻根,像一汪深泉,盛不下的泪水不断外溢,顺着脸颊滚进发鬓,星期五似乎感受到了他的悲伤,也不吵闹,只是轻轻把小脑袋放在他肚子上。
院里的灯亮起,是北彻回来了。
“别开灯。”安岁捂着脸,对着进屋的人说。
北彻脱了大衣,借着屋外的光影,走近沙发,拿起安岁的手看了看,望着那一脸狼藉的泪痕,转头问星期五:“你欺负他了?”
“汪——”星期五大叫,别冤枉狗。
它斜眼看了看巨峰,想栽赃给兔子。
安岁看到星期五的小眼神,一下子笑出来,冒出个鼻涕泡,抬手戳破了,把鼻涕抹在狗脑袋上。
狗不乐意了,冲北彻吼:“汪汪——”我可是有洁癖的。
“他哭了,你让让他。”北彻拽了张湿巾,把狗儿子擦干净。
星期五听懂了,叹了口气,谁哭谁有理呗!
北彻把安岁打横抱起,抱进卧室,踢上门,望着他的泪眼:“是跟诊不开心,还是你师父骂你了?”
不问还好,这一问,安岁的眼泪又涌了出来。
他咬着北彻的肩,咬得有点狠,像是发泄,被咬的人连眼睛都没眨一下,只是拍着他的背,在卧室里踱来踱去。
“我一点也不勇敢。”
安岁哭着说,“你看错我了。”
如果他有勇气,十年间,总能找到机会下手,可他只敢嘴上唱着《反西凉》,继续做着虚与委蛇的事。
梁山越待他很好,就是因为太好了,让这场抚养关系因爱恨交织变得错位,让他看不清自己是谁。
北彻立刻想到了自己曾经的话。
他说,安岁和帝王蝶一样勇敢。
杀君马者道旁尔。当赞美成了裹挟,伤害就此产生。
安岁把脸埋在北彻的颈窝,泪水打湿了他的衬衣领子,他在床边坐下,打算跟小孩好好谈一谈。
“别坐。”
安岁用脚蹭着他的小腿,声音哑哑的,“你站起来走,就像刚才那样。”
“好。”
北彻抱着他在屋里转,转了几圈,安岁的情绪平复了一些,抬起头,轻声抱怨:“遇见你之后,我眼泪都变多了。”
北彻吻他的下巴:“说明你渐渐信任我了,这是好事。”
安岁抿了下嘴,不想承认,但又不得不承认。
北彻重回刚才的话题:“我们那时候刚认识,你要允许,我想用言语奉迎你。”
安岁怔怔看着北彻,仿佛没听明白。
在他的男性友人里,无论地位高低,都一个样——好面子,很难承认自己的错误。
当他听到北彻这么说,还是挺意外的。
“你说你不勇敢,其实,勇气是一个被高度美化、符号化的词,在自然界中,人们认为兔子蹬鹰是勇敢,却把羚羊摆脱猎豹的追捕叫作侥幸逃脱,它身上所展示的勇气阈值似乎比不上兔子,这是因为人类总喜欢用道德标准去衡量动物的求生本能,可世界毕竟是广博的,歌颂勇气,也会接纳怯懦,做一个胆小的人,也没什么不好,总有人愿意接住你。”
安岁听着,眼睛又红了,抱着北彻的脖子,说:“今天和师父去养老院,见到了以前的舍友,还回去福利院看了,刚才睡觉梦到了我爸妈……”
他说到这里,拧紧着眉头,大概是在考虑要不要继续往下说,或者,说出来的后果他是否能承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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