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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斯科的风吹不到贵州》作者:包谷烧【完结】

    简介:

    【双男主+总裁
+现代】

    贵州农村美貌受 VS 俄罗斯大佬攻  ,异国情缘+强制爱+追妻火葬场+身高体型差

    (又名:利马综合症,与斯德哥尔摩综合症相反的心理现象,指施害者对受害者产生同情怜悯,并且主动帮助受害者的现象。)

    年代文,背景1990年

    洪林是来自贵州深山里的孤儿,17岁之前他从来没想过自己会离开这片土地。

    却没想到有一日,他不仅离开了贵州,还走出了国门。

    在那列生死存亡的列车上,他一眼便撞进了那双如猫眼石般碧绿的眼眸中。

    他这一生未曾预料过的事情太多,亦如他未曾想到,这一眼既是救赎,也是牢笼。

    他被这个金发碧眼的男人,带到了另一个世界中。

    文案二:

    维克多身为罗曼诺夫家族的继承者之一,为了达成目的不择手段,从未后悔过。

    直到,那个美丽的中国男孩出现。

    一开始洪林只是他用来拉拢人脉的工具,是他精心教出来的礼物,是他在冬日捡到的一只爱耍小聪明的猫咪。

    他明明不喜欢男人,却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再也没有女人能够入他的眼。

    唯有那道身影,那双干净清澈的瞳孔吗,那头乌黑亮丽的黑发,才能让他为之沸腾。

    他后悔了,开始疯狂的挽回,掠夺,侵占...

    只为了在那双黑眸中,找到一点爱他的痕迹。

    标签:双男主 总裁 豪门世家 大佬 现代

    第1章 离开贵州

    1992年12月2日,由北京开往莫斯科的HK38次列车上。

    一名身穿皮袄的少年趴在车窗上,看着窗外银装素裹的雪景,兴奋得跟刚从五指山下放出来的猴似的。

    少年扯着身边中年男人的衣服,激动的开口:“广叔!广叔!快看这雪!真好看呀。”

    中年男人名叫洪广,听了少年一路的惊呼,耳朵都要起茧子了。掀眼瞄了一眼窗外后,又将脑子往衣领子里埋了埋,嗡声道:“别丢人了,坐好。”

    少年也不在意洪广的话,乐滋滋的又冲着坐在对面的另一中年男人说:“刘奎叔,您说莫斯科大吗?有没有北京大?”

    对面的刘奎见他这模样啧了一声,不耐烦的开口:“这话你已经问我八百遍了,我又没去过莫斯科,我咋知道,你能消停点不。”

    刘奎身边的妇女笑道:“人狗蛋第一次来,好奇点又咋了,小孩子不就是这样,对什么都充满了好奇心。”

    少年这下有些不好意思了,面上微红,看了周边两眼后,才小声道:“红姐,不是说好了在外面别叫我狗蛋,叫我本名,洪林。”

    王翠红乐了:“哈哈哈,抱歉啊,忘记了,下次一定不会忘了,小林子。”

    洪林对小林子这个称呼也不太满意,但总比叫狗蛋强,也就随她去了。

    刘奎倒是先不满了:“你小子叫我叔,叫我媳妇姐,这辈分可就差了,你家爹妈咋教你的?”

    洪林听不得这话,当即就跟缺了水的黄瓜似的,蔫儿下去,垂着头看向窗外,不搭刘奎的话。

    王翠红杵了刘奎一下,白他一眼。

    自知说错话的刘奎挠了挠脑袋,小声嘀咕:“我也不是诚心的,这不嘴快嘛。”

    “小林子啊,你刘奎叔就是个嘴没把门的,你别往心里去哈。”王翠红笑着跟他解释。

    洪林掩去眼里的落寞,扭头看向两人,脸上又挂上灿烂的笑,双眼弯弯,“我哪有那么小气,哈哈哈。”

    一阵笑闹过后,洪林再次扭头看向窗外,一如先前的景色,但已经没了先前的兴奋。

    刘奎的话,到底还是戳进了他的心里。

    洪林今年19岁,来自贵州省遵义市务川县茅天镇下辖的一个山村里,是真正的穷乡僻壤。他17岁离开的家乡,那个时候,他们村子里连电都还没通。

    他没有父母,也没有亲人,从他记事起,他就是吃着百家饭长大。

    可谁家也没有多余的粮食,他只能跟在人屁股后面捡点人家漏下的。

    若不是他性格讨喜,长得好,身世又实在可怜,在家家户户都吃不饱米饭的村子里,只怕连烂红苕都没有他的份。

    他这辈子吃过最多的就是红苕洋芋,说出来许多人都不信,他第一次吃肉,还是离开家乡的那一天。

    洪广是村长的弟弟,从小就是个胆大的,受不了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的日子,82年便扔下锄头,揣着他一年收成换来的钱买了一张火车票,北上离开了家乡。

    据说,那是个只要胆子大就能捞着钱的年代,洪广这一去就是八年,89年年末回来时,整个人都大变样。

    穿着西装打着领带,脚上踩着皮鞋,手上戴着手表,头发抹得油光水亮的,活像一个大老板。

    洪广走的时候洪林才九岁,早就忘记他的样子,两人在村子里偶遇时,洪林看着他都看呆了。

    他还没见过这么气派的人。

    洪广打量了他半晌,开口道:“狗蛋?你小子长这么大了!”

    洪林歪着头,眨巴眨巴眼:“你认识我?”

    洪广一巴掌拍他脑瓜子上:“你个小白眼狼,我是你广叔啊!你当年吃了我那么多红苕,都不记得了?”

    洪林捂着脑门,傻了半天才将眼前的人跟记忆中的人对上,顿时睁大了眼:“广叔??”

    他满脸的不可思议:“你怎么这么老了?”

    脑袋上又是一巴掌:“你小子会不会说话,这叫成熟!稳重!”

    洪林揉了揉脑袋,他是不懂什么成不成熟稳不稳重,但能见到洪广他还是很高兴。

    “广叔,他们都说你去北京了,北京怎么样?好玩吗?你找到媳妇了吗?”

    他还记得洪广走时,自己依依不舍的跟在他后面,让他不要走。

    洪广说他待在村子里一辈子都找不到媳妇,他得出去找媳妇。

    这话属于哪壶不开提哪壶了,洪广脸色一黑:“你小子的屁话还是跟以前一样多。”

    为免洪林再刨根追底的问,洪广岔开话题:“你呢?现在该上初中了吧?”

    洪林摇摇头:“初中已经毕业了。”

    “是吗?考上高中了吗?高中没考上,能考个职中也不错,包分配工作的。”

    洪林眼中神色黯淡了些:“不念了,学费太贵。”

    洪广默了默,最后叹口气,换了个话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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