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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可能小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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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可能(小修)

    常霄在街上逛了差不多一个半时辰,大致摸清了县城内民居的分布,晓得哪边住的多是富户,哪边又多是平民独院和杂院,对明天该怎么走,心头大致有了数。

    这般看着天色渐晚了,才溜溜达达往回走。

    换了普通人,在大街上走这么久怕是腿都快断了,于常霄而言不过寻常。

    即使如今出行卖货有驴车可用,从前练出来的脚力也没丢掉。

    半道上,他意外瞅见街边食摊上坐着个眼熟的人,正是丁同。

    食摊卖的是羊汤,架起的大锅往外冒着热气,味道闻起来并不腥膻,还有些勾人犯馋。

    常霄意动,也朝那边走了两步。

    “这家开了好些年,我每回来棣县都吃。”

    丁同认出常霄,朝他招呼道:“坐下尝尝,我请你。”

    “这怎么成。”

    常霄刚想坐下,一听丁同这话又顿住了。

    “不好让大哥破费。”

    “我这人喜欢直来直去,让你坐就坐,一碗羊汤几个钱?”

    丁同一路上都是这性子,常霄已是见怪不怪了。

    他听见丁同跟摊主要了两个大碗羊汤,自己不想白占便宜,便又追加了一盘子拌羊杂。

    丁同见了,没说什么,领了他的好意。

    因是下半晌随意吃上一顿,即便摊子上也卖胡饼,两人都没要,免得吃太饱,到了晚食的时辰吃不下,结果半夜又饿,最是磨人。

    “莘县县城有个脚店也擅做羊肉,辣羊脚子最是一绝,想必丁大哥也听说过?”

    常霄没想到丁同还是个爱吃的,顺着与他搭话道。

    “你是说韩家脚店吧?他家的吃食确是还成。”

    等汤端上来的间隙,丁同跟常霄说起羊汤的讲究。

    “好的羊汤,汤要和羊乳一样白,闻起来不膻,喝起来不腻,哪怕隔夜放凉了也不腥,这才是好汤。”

    常霄表示受教。

    “可惜这汤头不好带回,不然倒是想让内子也尝尝。”

    丁同瞧他一眼,说笑道:“这才出门几日,你提起你夫郎,没有一百回,也有几十回了。”

    常霄丝毫不害臊,坦荡道:“实在是成亲以来第一回久别,怎能不多惦记些,再者我家人丁单薄,也没个人能帮把手,家里一摊子事全靠他一人支应,总还是挂念的。”

    丁同颔首道:“不经常着家的汉子,家里是得有个人照应。”

    他心想,汉子多是心口不一的,为的不让人笑话,心里再舍不得家,面上也要装混不在乎,更有甚者,是压根不恋家。

    走商这行当,多有老家一个妻,外头一个妾的,更不要脸一些的,干脆两个都是妻,到了哪里,就在哪里享快活。

    如常霄这般的倒是不多。

    常霄不知丁同在想何事,他只晓得自己话里说的是家中生意,但丁同大概是理解成了料理家事、照顾老幼。

    实则很多汉子到了岁数成亲,确实是为了能多个人孝敬双亲。

    丁同如今还是孤身一人,更不知老家究竟是否在莘县,常霄与他还没熟到那份上,故而也不曾深问。

    羊汤上来,喷香扑鼻。

    常霄喝了两口,不由感叹道:“确实是香。”

    和这碗汤相比,他以前喝过的羊汤浑似水一样了。

    丁同朗声笑道:“但这还不是我喝过的最好的羊汤,要想喝更香的,得继续往北边走,河西的羊才是顶好的。”

    丁同给人当护卫,比起尤驰等人去过的地方更多。

    因商贾总要走成熟的商路,而且常走的商路一旦定下,沿途有了固定的进货、出货渠道,便不会轻易更改,不然岂不是要从头再来。

    会雇佣护卫的人却是什么人都有,去的地方亦是东南西北,无所不包。

    常霄善谈,凡是说过几句话的,都喜与他结交,丁同也不例外。

    一路上凭着常霄的表现,他已是把常霄当成个生性好奇的小兄弟相处,聊着聊着,便又忍不住讲起故事了。

    “我们这等武夫,干的是刀口舔血,脑袋别在裤腰带上的活计,无论是从前在大宅中,还是其后走南闯北,我敢说我见过的恶事,是好些人一辈子都见不到的。”

    常霄问他护送过多少商队,丁同沉吟片刻道:“记不清了,近的如你们这般,一个月就能走一趟,最远的,大半年才能回来。”

    常霄咽下一口汤。

    “小弟倒是有桩事,想同大哥请教。”

    曾如安的事他曾跟尤驰讲过,尤驰也答应今后出门时会替他打听,但丁同与尤驰不同,正如他自己所言,见识过的人性之恶只会比普通商贾更多。

    另外,这习武之人,对待一些个危险总是更为警醒,看问题的角度,兴许也较为独特,说不准能给出新的思路。

    “我听尤掌柜说起,你从前是个读书郎?说话总是这般客气,要不是你着实对我脾性,我最懒得与你们这些个书生相交。”

    他仰脖一口喝净碗中羊汤,意犹未尽,挥手让摊主再来一碗,又问常霄要不要,常霄连连摆手。

    丁同的饭量这几日里也有见识,属实比不得。

    见丁同如此,常霄便又把自己所知的,曾如安的遭遇讲了一遍。

    “小弟只想着,是生是死,总得有个定论,不然内子岂非要抱憾终身。奈何多年过去,现下如那无头苍蝇一般,实不知从何查起。”

    丁同夹了两筷子拌羊杂里的大葱塞进嘴里,嚼了两下,默然片刻道:“要我说,你方才这番话里,不是已经有了些计较了?”

    “大哥的意思是……”

    常霄的语气暗含几分意味深长。

    丁同轻笑一声,放下筷子,从袖子里掏出块旧帕子抹抹嘴,很是直接道:“你应当已经对你夫郎的大伯起疑了,为何不从他身上查起?”

    常霄并未否认这一点,也惊讶于丁同的敏锐。

    只因这份猜想,他从未与任何人提过。

    但或许由于心中已有了猜想,说话时也不免带了些偏向,竟这么快就被丁同觉察。

    “小弟确实疑过那家人……毕竟若是内子兄长出事,他们是得利最大的一方。”

    两百多贯的财物,对于任何一个人家来说都不算少。

    况且常霄已从曾如意那处证实,曾家大伯家的生意,在他刚刚去的那年就已不太好。

    焉知是不是一早就挪了曾如家的银钱补窟窿,若是不补,兴许根本撑不到三年后。

    “只是一旦想深了,便觉为了私吞亲兄弟家的财物,居然能干出买凶害人,戕害的对象还是自己的亲侄儿一事,未免太丧心病狂。”

    丁同摇摇头道:“那可是二百贯,这么说吧,为着二十个钱闹出人命的事都有,二百贯足够恶人起意,杀人越货。”

    常霄思索片刻,又说出自己的另一样不确定。

    “此外,要想与人串通,无论是另外雇人也好,还是直接让同行之人下手也罢,总也要许以重金的。”

    常霄不觉得那时候的曾家大伯拿得出这笔钱。

    丁同等来了自己的第二碗羊汤,他低头吹了几下汤的表面,没急着回应,半晌才道:“想要有人为自己办事,可不止有用钱砸一条路,很多走投无路的人,都乐意铤而走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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