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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花了足够的时间交换深吻,吻到胸腔中的呼吸好似都被攫取殆尽,继而化作长长的餍足的叹息。

    压抑不住的呜咽传出,令曾如意一边想逃,一边又忍不住贪恋常霄的怀抱。

    ……

    素了三个月的人如斯可怕,叫慢他应,却不如不应,叫停就完全不听了。

    床帐的一角都被不经意间扯落,轻薄的纱绫盖住常霄的肩头,滑落时露出其下两道指甲划出的淡淡红痕。

    湿润的秋雨落在帐中的每一方寸,雨滴却不是清冷的,而是暖热的。

    第202章 纵马

    常霄在回来的第二天,由曾如意神神秘秘地带进屋里,在他眼睛上蒙了一条深色绸缎。

    要不是常霄知道,昨晚闹腾得太过,小哥儿今天险些起不来床,为了“泄愤”还在他脖子后面啃了个牙印,他险些以为还有什么帐中惊喜在等着自己。

    “如意,这是……?”

    如此路数,实在不是自家夫郎的风格,至少从前没有过。

    他此刻什么也看不见,只能抓紧曾如意的手臂,任由自己被扶着向前走。

    “别问,跟着我就好了。”

    曾如意噙着笑意,把他带出房门,还小心提醒他脚下有门槛。

    绣坊里的绣工和学徒们看见这一幕,心知曾如意是要带常霄去后院看马,全都默契地闭口不言,彼此之间拼命交换着眼色。

    “这是去后院的路?”

    常霄感受着脚下的方向,曾如意却道:“不告诉你。”

    但手上的搀扶却很仔细,生怕常霄被绊倒。

    不过从前院到后院的一条路早就修葺得平坦,得以让曾如意在后半段的时候分心,微微仰头看向身边的常霄。

    自己特地选了一段玄色的织银缎带,宽度正好遮住年轻郎君的眼睛,以及一小段山根,后面系带的部分尚有不少余量,轻飘飘的垂落在脑后,随风轻荡。

    在这样的遮挡下,使人不得不把目光都集中在眼前人的鼻尖与嘴唇周围。

    好看的人,五官无一处不恰到好处。

    昨晚被喂饱的小哥儿食髓知味……

    有点想亲。

    后院近在眼前,曾如意轻轻呼出一口气,挥散了脑海中的杂念。

    怕离得太近被常霄察觉到什么,他刻意停在了离马厩尚有十几步远的地方。

    “可以解开了。”

    他轻声提醒常霄,却听常霄道:“请夫郎帮我。”

    曾如意:……

    同样的话他昨晚好像也听过。

    果然久别重逢后的行事太让人记忆深刻,思绪总是不听话地往不可言说的方向拐。

    小哥儿心虚地挠了挠脸颊,动作上却是很听话。

    他绕到常霄背后踮起脚,指尖轻轻一抽,缎带便顺利滑落。

    常霄伸手接住,睁开眼睛。

    熟悉的空院落中不知何时多了个马厩,里面站着一匹毛色发亮,四肢健硕的大黑马,同样也在伸头往这边看。

    常霄看看马,又看看满脸得意的曾如意,面上一点点浮出惊喜,最后化作深深的笑意。

    “你买了一匹马?什么时候买的?给我买的么?”

    “一个多月前,给你买的,喜欢么?”

    “喜欢死了。”

    常霄一把抱住曾如意,恨不得再将人提起来转两圈。

    但曾如意实在有点怕双脚离地的感觉,这一次早有准备,努力把常霄按住了,两人相视而笑。

    曾如意把手指按在常霄的嘴唇上,提醒道:“不过不要说那两个字,不吉利。”

    常霄愣了一下,反应过来,改口道:“那就……喜欢极了,喜欢得发财了!”

    “什么乱七八糟的。”

    曾如意笑出声,下一刻就被常霄牵起手,两人快步来到了马厩前。

    对于买马这件事,常霄早有计划,但总因为并不是必需品,就一拖再拖。

    现在收到夫郎送的马,心情更是不一般了。

    “这匹马的品相当真不错,不像是本地马。”

    常霄这些年交际广阔,见识不少,对于相马的诀窍也略知一二。

    譬如丁同就很爱马,出门在外的时候常聊起此事。

    “是关外的蕃马,我去的时候,觉得这匹最神气。”

    常霄连连点头。

    他一向觉得白马或者黑马最俊逸,不过白马属实少见,黑马还相对多一些。

    “配了鞍辔么?”

    常霄笑着看向夫郎,“我可是早学会骑马了,带你去遛一圈?”

    “都有。”

    曾如意唤了一声,常霄就见石头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怀里还抱着一大堆东西。

    “这阵子都是石头,两边跑着喂马。”

    不过石头个子矮,常霄上前帮忙,把马鞍一应装好。

    借着手牵缰绳,把大黑马从马厩里带了出来。

    “起名字了么?”

    常霄摸了摸马脖子,这匹马显然是早被训好了,见了新主也颇为温顺。

    不过真要看性子如何,还得骑上去才知道,很多马会见人下菜碟,很清楚什么人好欺负。

    不让它知道谁才是老大,保不齐半路上就要被坑了。

    “没有,等你回来起。”

    马的鼻头湿湿润润的,曾如意忍不住摸了摸。

    但常霄属实没想出什么好名字,最后决定就叫大黑,朴实好记。

    后院暂且只有马厩,足够宽敞。

    初上马的时候常霄没有带曾如意,而是自己先跨了上去。

    大黑驮着他在院子里转了好几圈,常霄确定马儿足够听话后,方才驱使他回到曾如意站着的马厩跟前,跳下马后朝小哥儿伸出手。

    在常霄的搀扶下,曾如意成功坐到了马上。

    不过这是他第一次上马,本能地微微向前倾身,生怕自己掉下去。

    “别怕。”

    常霄的声音很快在身后响起,而小哥儿的后背也贴上了一片温暖的胸膛,一下子变得踏实了许多。

    “咱们去哪里?出门么?”

    “嗯,去转一圈。”

    他想了想道:“去咱家的地里看看。”

    镇子郊外的农田是年后买下的,雇了佃户打理,实际平常常霄和曾如意都不怎么得空过去看。

    倒是曾如安还时不时会过去转一圈,回来说两句开荒的进展。

    还有秦栓子,他是农家汉子,从小就学农事,比曾如安懂得多。

    因此每次从村里过来,经过那附近时,便会绕一点道去瞅两眼,从他看来,那家佃户做事勤恳,没见着偷奸耍滑,荒地赶在四月里就拾整出来,一半种豆子,一半种谷子。

    荒地头一年大都不会种麦子,因为太贫,种了也长不好,反而白费了一年的种子和劳力,反观豆子和谷子,前者肥地,后者耐贫耐旱,收成会好看些,且也能当口粮,饿不着肚子。

    常霄听他这么说,日子久了也就放心了。

    到了眼下九月的光景,四月里种的谷豆,早在八月仲秋前后的秋收时已颗粒归仓。

    夫夫二人纵马离开镇内,花了点时间才找到自家的田地。

    李氏远远看见有人骑着马靠近,差点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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