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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霍桢延又理解又不理解的。

    季婕想到自己当初谈恋爱,好像也是稀里糊涂的,发现有点好感就在一起了。

    她不知道那点好感算不算是爱,只知道那肯定不足以维持一段长久的感情。

    “爱是很短暂的。”她也忧郁起来,“比季节更替还要短。”

    小小年纪强说愁,倒像是受过多少情伤。

    霍桢延道,“可这个世界上还存在很多只有一个季节的地方。四季如春,无尽夏日,或者终年冰雪不化。”

    “可我只喜欢秋天。”她偏偏挑着说,还瞥了他一眼,抬杠似的。

    “这个世界上有四季如秋的地方就好了。”

    霍桢延笑起来,感受到心脏的跳动异常活跃,往下压了一下,没压下去。

    他的心不干不净地跳着。他甚至不想控制,神经在这种轻微的震荡中快乐地颤栗。只是因为她故意和他拌嘴,就感到快乐。

    “你笑什么?”季婕问。

    他轻轻摇头,答非所问道,“春天就要过完了。”

    唯求春风,请勿惊动秋花。

    作者有话说:

    最后一句是歌词来的

    无情的风,请别惊动我心上的人

    给哥整微醺了哈

    其实小季小贺两个人也很有意思,可以作为对照组来看

    一个是太独立了不允许自己依赖,一个是太依赖了要学会独立

    第33章

    季婕撒了谎。

    她并不喜欢秋天。

    秋风起, 病来袭。她小时候有鼻炎和哮喘,虽然都不严重,但一换季就开始折磨人,从早到晚不停地咳嗽流鼻涕, 头晕脑胀, 喘不上气来。

    家里觉得都是小毛病, 不用给她治,只说这个季节就是这样。她也以为是天气不好, 每年都是自己硬抗过去,只一味地讨厌秋天。

    后来定居在城市里,有暖气空调, 有厚衣服, 有二十四小时药房, 她才知道秋天可以过得这么舒适。只要多注意一点,多珍惜自己一点, 四季都可以过得很舒适。

    可是那份隐隐约约的讨厌,已经刻在她心底里。

    她没想到自己有一天为了顶嘴, 居然还能说出“只喜欢秋天”这种话。真叫人老脸一红。

    好在霍桢延把她当小孩看, 并不会跟她计较。

    仔细想想,他的性格远比表面上看起来更宽容, 仁慈。除了偶尔有一些过度的保护欲, 也没有很大男子主义,跟贺凌风说的不一样,他应该很好找对象才对。

    他会喜欢什么样的人?

    性格的外在表现形式或许有千万种,但底色一定会是相同的。季婕认为,他选定的另一半,肯定也是个爱家顾家的人。

    原文里没有写到霍桢延的婚配。如果真有那么个人, 也不知道出国前她还能不能见到。

    真有那么个人的话,来到这种重组好几次的复杂家庭里,应该也很难融入吧。

    “霍雨晞说周六有场演出。”霍桢延说,“她的乐队首演。”

    “她邀请你了?”季婕一愣,点点头,“那还挺好的。”

    霍雨晞原本就不用瞒着他,不用担心表现不佳,会被看扁。

    哪怕她把一切都搞砸,霍桢延也只会帮她收拾残局。

    “嗯。你是跟她一起去准备,还是等演出开始再去?”

    “我没有参与,只是去看演出。”

    “好。”霍桢延说,“那周六晚上早点回家,我带你去。”

    “……好的。”

    季婕后知后觉地意识到这场演出,被邀请的人似乎只有她和霍桢延两个。

    段飞红两口子又玩了一趟回家,全家人在餐桌上短暂地聚齐。她爱笑,偶尔笑声会很浮夸,但也很热闹,透出稀缺的蓬勃生命力。

    霍锦阁跟这么有能量的老婆在一块儿,整个人也神采奕奕的,把孩子们的学习呀交友呀挨个问了一遍,又提到暑假的夏校行程。

    贺凌风有点闷闷不乐,因为他没有申到她们去的那个大学的补录批次。

    “小风可以去别的夏令营嘛,也有其它好玩的地方。”霍锦阁说,“或者跟我们一起去瑞士度假,夏天卢塞恩山区里还是很凉快的。”

    “是哦,”段飞红欣然附和,“欧洲的度假小镇里有很多家庭旅行,每家都好几个孩子。诶呀那些小女孩们都好阳光好漂亮的,你们年纪差不多。”

    贺凌风郁闷地摇了摇头。他心里已经有一个好阳光好漂亮的女孩,可惜他自己不争气,没能跟上人家的脚步。

    “我吃好了。”霍雨晞率先起身离开,“晚上跟同学约了一起玩,先走了,你们慢慢吃。”

    霍锦阁有些担心地看着她,由于前些天发生的事情,欲言又止。

    但再看大儿子气定神闲的模样,又觉得应该没什么事,继续跟老婆讨论旅行去了。

    季婕安静地吃自己的晚饭。

    晚上九点,她悄悄下楼,来到后院。霍桢延靠在车边等她。

    她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这样,从后门偷偷摸摸地走。大概是怕其他人发现自己没被邀请,会失落吧。

    但这样就像……偷情?私奔?

    怎么没一个好词,她摇摇头赶紧丢掉。

    今夜的风是温的。她穿着露肩的长袖t恤,霍桢延也没说什么,只看着她问了句,“腰上是什么?”

    他竟然还关心她的穿搭。季婕老实回答,“Dawn的应援物料。”

    是乐队自己设计的,一条黑白印花的丝巾,花纹里藏着乐队的名字。可以绑在头上当头巾,可以当抹胸穿,酷酷的,但她不会弄也怕掉,就把它系在牛仔裤上,垂落大腿一侧当个装饰。

    霍桢延点了点头,又说,“我怎么没有?”

    “……”我天呢。

    季婕想,也是很努力地想要融入年轻人了。

    “那给你吧。”她解下丝巾,慷慨地递过来。“我包里还有一只乐队发夹。”

    霍桢延迟疑地接过,显然对这种装饰品的使用方法感到陌生,“我该怎么戴?”

    季婕观察并思考对策,少顷又将丝巾从他手中抽出来。他下意识地勾起手指,丝滑的面料像水一样从指缝溜走。

    “这样吧。”她把丝巾折成三角,帮他绑在手臂上围,“这样也可以看到。”

    霍桢延今天穿着短袖,滑溜溜的丝巾直接包裹在皮肤上,还有手指轻轻碰触的温度。柔软的发香丝丝缕缕地萦绕。

    他别开了头。

    “紧吗?”季婕抬眼问他。演出一时半会儿结束不了,勒得久了会影响血液循环。

    “刚好。”

    霍桢延抬起胳膊看了看,像西部牛仔的风格。

    她们喜欢的乐队是这种风格?

    季婕点点头上了车,关好门,安全带自动递送。她一边拉下安全带,一边又怕他支持妹妹心切,提醒道,“勒的话就拿下来。我可以重新给你系。”

    “知道了。”他笑道,“怎么把我当小孩?”

    “……”

    哼。

    季婕觉得他不领情,不跟他说话了,拉下镜子给自己戴发夹。很简洁的款式,黑色碎钻拼出D-A-W-N的大写字母。

    拿在手里也觉得很酷的,但可能是钻太闪了,实际她戴起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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